| 建设局简化十大项工程审批程序登记资料减少二十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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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18 16:59 文章来源:沧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建设局简化十大项工程审批程序登记资料减少二十八项
目前,市建设局对十大项建设工程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所需登记资料减少了28项,登记审批当日即可办结。
据悉,这十大项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具体简化为:工程项目登记资料由原来3项减为1项,即提供市规划部门的规划便函。招标投标方面,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控股和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并执行20天投标准备期,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均可实行邀请招标,投标准备期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满足招标工作的规定程序即可,招标登记由原来施工招标8项和监理招标6项资料同简化为4项。质量登记由提供资料减为1项。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减为3项。建筑节能审查方面,只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和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建设工程绿化审批减为3项,只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绿地方案和绿化施工合同。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当日办结。建筑垃圾方面,提供资料减为3项。拆迁验收只需提供规划许可证和土地地界图,在接到申请的当日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证明。以上登记审批和施工许可证发放,当日即可办结。
建设局有关负责入介绍,在方便施工单位登记审批的同时,为了确保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他们还将对本次审批内容不涵括的进行跟踪服务性管理。
此外,建设单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原来的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竣工验收,改为由市质监站牵头,一日验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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