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沧州市效能投诉中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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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9-09 16:00 沧州商务之窗编辑部 |
沧州市效能投诉中心公告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系,促进依法施政,转变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保证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沧州市效能投诉中心”,有关事宜特向社会公告。
一、投诉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具有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投诉内容:
1、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为了地方和部门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以及对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决定、命令落实不到位,各种影响优化发展环境的行为。
2、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和在工作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刁难勒索基层和群众的行为。
3、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不思进取,执法水平差,业务能力低,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尽职尽责,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
4、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管理混乱,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秩序,上班时间无所事事,谈天说地、玩牌下棋、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炒股、经商办企业、吃、拿、卡、要、报以及利用特权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
5、不正确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施政、滥用职权甚至徇私枉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及不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行政,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6、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等。
三、投诉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进行投诉。鼓励署名投诉、举报。
四、“沧州市效能投诉中心”设在市纪委、监察局。
投诉地址:沧州市迎宾路1号
邮编:061001
投诉电话:0317--2160333(工作时间)
沧州市效能投诉中心
200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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