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走出去”要过四道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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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0 16:02 文章来源:沧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4月17日,沧州市商务局组织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有关领导、部分相关企业代表,就加快“走出去”重点在境外投资办厂、境外加工贸易方面取得新突破进行专题座谈研究。
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我国在“十五”期间就提出了“走出去”的发展战略。近年我市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并在出国劳务、境外工程承包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境外投资办厂、境外加工贸易方面却未能突破。这次会议集动员、交流、培训、研讨于一体,以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为重点,就企业“走出去”急需解决的问题,从四个方面进行认真探讨,强力推进“走出去”。
一是提高认识,引导企业“走出去”。本次会议对“走出去”内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详细诠释,使大家充分认识 “走出去”包括出国劳务、境外工程承包、援外(物资、设备)、境外投资及加工贸易。相对于外资外贸来说,“走出去”即外经领域为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关专家曾对“三外”做过这样的界定:外资是借钱发展,外贸是以物换钱,外经才是真正挣外国人的钱。境外投资办厂、境外加工贸易做为“走出去”重要内容,其重要性必要性在于:(1)可以把我们的成熟技术、设备转移到境外,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产业扩张;(2)充分利用国外资本、资源,获得技术;(3)带动出口,扩大国际市场占有份额,据世界经济与发展组织(OECD)研究,每1美元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带动2美元贸易出口;(4)节约成本费用,获得较高经济效益;(5)可有效地规避贸易壁垒,防范贸易风险。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会议要求各级商务部门要象抓外资外贸那样抓好外经工作,推动“走出去”尽快实现新突破。
二是用好政策,助推企业“走出去”。近年,为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国家出台优惠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对我国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境外农、林、渔业合作,境外设立纺织服装类营销网络,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支持办法分两种:一是直接补助,即对“走出去”过程中所发生的市场调研、设计咨询等前期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现金补助;二是贷款贴息,即对境外投资办厂、境外加工贸易及境外工程承包所产生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既是导向,又是支持。据座谈反映,不少企业对这些政策知之甚少或根本不了解,因而感到孤立无援,缺乏“走出去”的积极性。为此本次会议特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对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扶持范围、标准及申领办法等进行详细解读,提醒企业注意用足用好政策,借力“走出去”。
三是规范程序,保障安全“走出去”。目前全市有10家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对“走出去”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7家已在境外开展了经营。这些企业的勇气胆略值得称道,但由于未通过商务部门审批程序,多系独往独来、误打误撞,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往往求助无门,加之缺乏市场调研,多数经营不够理想,其中有2家企业已铩羽而归。为使企业既要走得出,又要走得安全,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本次会议特别强调,企业“走出去”必须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已经“走出去”未办核准手续的,可补办手续。做为交流,本次会议特邀两家通过商务部门获准“走出去”的企业,用现身说法进行典型引路。
所谓正规手续,即通过各级商务部门逐级申报、由省商务厅审核、商务部颁发证书的程序。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是:(1)企业正式申请;(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境外企业及中外企业合资合作合同或协议;(4)中方企业营业执照;(5)境外企业章程;(6)外汇管理部门外汇风险审查意见(仅限用现汇项目)。
对按照正规申报程序“走出去”的企业,各级商务部门特别是商务部外经司、援外司及各涉外商会、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等,将联手为其解疑释难、保驾护航、提供全程和全方位服务。
四是强化调研,力求成功“走出去”。“走出去”利益与风险并存,相对国内投资经营,境外投资更具风险性。为使 “走出去”取得预期效益,提高成功率,会议要求企业“走出去”既要积极,更要慎重,要从强化调研入手,选准境外投资对象暨合资合作伙伴。商务部门提请企业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在行业选择上,要注意选择设备、技术有比较优势的轻工、纺织、机电、农业等重点行业;(2)在投资主体选择上,要以实力强、管理科学、出口产品有信誉的国内生产企业为重点;(3)在投资方式选择上,以企业现有设备及成熟技术和原材料、零部件等实物投入为主,从事散件组装及加工生产为重点;(4)在地区选择上,应以政局稳定、投资环境较好、双方有相当经贸合作基础的国家和地区为重点。
在对境外投资加强考察调研的同时,企业要按照“人才是关键,资本是基础,项目是主线,机制是核心,资源市场是目的”的要求,全面提高素质,加强自身建设,以应对“走出去”的严竣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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